1. 檢驗條件
測量切割面平面度u和割紋深度h時,應在沒有缺陷的切割面上進行。測量不應在切割面的始端及終端進行,應符合圖樣的技術條件規(guī)定。作為測量基準的割件上平面,必須平整和潔凈。
2. 測量部位及測量數(shù)目
測量部位及測量數(shù)目與割件的形狀、尺寸有關,有時還與應用目的有關(例如在火焰切割后不再加工的齒輪面上測量)。ZBJ 5900 2.3―1988規(guī)定如下:
Ⅰ級標準,在每米切割長度上至少測量2個部位。每個測量部位測定u值3次,各距離20mm,測定h值1次。Ⅱ級標準,在每米切割長度上至少測量1個部位。每個測量部位測定u值3次,各距離20mm,測量h值1次。h的測量部位,在距切口上邊切口厚度的2/3處。
3. 檢驗切割面質量的操作方法
根據上述標準或圖樣的規(guī)定,用切割面質量樣板在現(xiàn)場作對比測量,對比得出的切割面質量等級即作為測量結果。
切割面平面度u、割紋深度h和缺口的最小間距l(xiāng)的數(shù)值,可用直尺、角尺、深度游標卡尺、金相工具顯微鏡等測量儀器和量具進行測量。
割件尺寸偏差是指割件基本尺寸與切割后的實際尺寸的差值。根據ZBJ 59002.3―1988規(guī)定,把割件尺寸偏差標準列于表5-18。表5-18中所列割件尺寸偏差適用于圖樣上未注公差的尺寸,長寬比小于或等于4∶1的割件,切割周長大于或等于350mm的割件。
表5-18 割件尺寸偏差
割件的實際尺寸,應在切口經過清理并冷卻到室溫后進行測量。測量時可直接用鋼卷尺或其他量具測定。測得的割件實際尺寸與割件的基本尺寸之差,即為該割件的尺寸偏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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